桂人考函﹝2011﹞32号
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、区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﹝2011﹞28号)精神,结合广西实际情况,现将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考试时间及科目
2011年10月29日 上午 | 09:00-11:30 |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|
下午 | 14:00-16:30 |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|
2011年10月30日 上午 | 09:00-11:30 |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|
下午 | 14:00-17:00 |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|
二、报考条件
凡符合原人事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〉和〈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7〕63号)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。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。
三、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
(一)报名方式
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(www.gxpta.com.cn)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。
(二)报名时间
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2011年7月27日。
(三)现场资格审核
1.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:2011年7月25日至7月28日,地点: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(南宁市金洲路33号、广西人才大厦三楼)。资格审核确认业务办理时间:上午09:00—12:00 下午13:30 — 17:00。
2.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。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。
(四)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
1.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《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》,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(具体操作按网上“照片上传说明”进行)。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,携带报名表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),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(网站: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: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)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,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。
2.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《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》,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,并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且查询“网上在线支付情况”为“已交费”时,即为完成报考手续,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。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缴费的,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(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)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(或成绩单)方能办理。
3.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、学历的真实性、有效性要负责。如提交虚假、无效资历、学历的,一经发现,将按相关规定处理,取消报考资格;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,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,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。情节严重者,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。
(五)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,不再受理补报。
(六)准考证打印
已缴费的报考人员,请于2011年10月19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(须打印出照片, 黑白、彩色均可。自贴照片无效)。
四、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
(一)收费依据
按桂价费〔2009〕243文规定,报考人员缴纳客观题(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、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)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;主观题考试费(招标采购专业实务、招标采购案例分析)每人每科75元。各市报名点留10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,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、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。
(二)发票领取
1.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,缴完费后即可领取。
2.网上缴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算起20天后,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(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),发票领取截止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。
3.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。
(三)上报材料
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8月10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(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)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,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、科目数后,于8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。
五、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
1.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(客观题)、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(客观题)、招标采购专业实务(主、客观题混合)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(主观题)4个科目,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,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。
2.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
3.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,两证齐全,才允许进入考场,参加考试。
六、考场设置
本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,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。
七、成绩管理
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只有考全科1个级别。参加考全科(4科)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
八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
1.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,咨询电话:5841400。
2.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(http://www.gx.lss.gov.cn)中的“职业资格查询”专栏公布为准。办理地点: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(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),咨询电话:5595807。
九、咨询电话
政策文件咨询:5864453(区职改办)
网上报名咨询:5841400 5505211
资格审核咨询:5566994 5505211
附件: | 1.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(文件摘选) |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
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
附件1
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(文件摘选)
根据原人事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〉和〈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7〕63号)文件,将报名条件摘选如下: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:
(一)取得经济学、工学、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 年;
(二)取得经济学、工学、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 年;
(三)取得含经济学、工学、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 年,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 年;
(四)取得经济学、工学、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,工作满2 年,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;
(五)取得经济学、工学、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 年;
(六)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,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 年。